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海北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4日-20日,并将体检、政审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的人员为《2024年海北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示表 》(附件1)“备注”栏中标注为“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8:30;
2.地点:海北藏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海晏县西海镇金滩路2号)。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10前持准考证、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出具由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在海北藏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递补原则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体检,将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要求“若体检的应聘人员已怀孕,可待应聘人员孕期结束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已怀孕的须向海北州卫健委提供孕检报告(能够证明已孕医学相关证明即可),待孕期结束后与州卫健委联系,确定体检及其它事宜。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10.考生若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向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放弃体检的证明。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
六、政审
政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向管理档案单位出具调档函,根据考生提供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结合人事档案进行政审。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以下要求进行政审。
填表要求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需将年月、学校全名填写完整,填写格式必须规范。比如:2020.09--2023.07青海大学××学院××专业大专班(或大学本科班)学习;2021.07--2022.08青海省××市××公司)。
3.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和“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并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选填其中一项即可)。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结果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附件1:2024年海北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公示表
联系电话:0970-8645258
海北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3日